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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!12月1日起禁止使用
近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管理办法,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,引发多方关注。
有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农贸市场,发现无论户外或室内光线是否充足,摊主们大多会打着一盏盏的灯照亮自家的产品。记者注意到,不同种类的产品摊位前“生鲜灯”的颜色不一样:海鲜摊是清一色的白色 LED 光;猪肉、牛肉摊是偏红色光;而蔬菜则是绿光。
在“生鲜灯”照射下,鲜肉、海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红润,蔬菜则会看上去绿一点、新鲜一点。
在网购平台上,此类“生鲜灯”的销量比较大,价格在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。而每个摊档会安装五六台“生鲜灯”。
生鲜灯的使用规范不统一,相关投诉也时有发生。有消费者认为档主使用了生鲜灯会影响他们分辨肉质,看久了也刺眼。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,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,对这类“生鲜灯”误导消费者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: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,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,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,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。
不少档主表示,农产品等入场都会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流程,使用“生鲜灯”的初衷只是为了照明,即使停用对他们影响不大。
据悉,新规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,多个农贸市场的管理方也表示,该办法施行后,他们将按照新规管理商户们的用灯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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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何春钰
校对:白涵
审核:陆晓凤、庄筱婧、陈瑜瑾